三、诚信错位溯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由计划经济向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过渡,再完全转变为市场经济,社会内部结构正发生着变化。社会转型期中的新旧交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互更迭,会使我国社会变化极其复杂而多样,这种变革是历史的必然,世界历史的发展已说明了这个过程。为了确保国家安全,能使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持续发展,为使我们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在本世纪中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变化中潜在的危险,审慎制定国策,因势利导促进发展,保障社会的健康、文明、有序运行。对现阶段的诚信危机要有一个理性思考并对症下药。当前,为什么会出现为了一时或一己之利忘掉规则和诚信以至背信弃义呢?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自发的市场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非诚信行为。 人们清楚,我国经济改革正由单一公有制经济向“主体多元型经济”转化,原始资本积累是极不光彩的事情。马克思说:“资本从它一来到人间,从头到脚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主体以外的多种形式的经济更处于成长期,以温州经济发展为例已生动地说明了这个过程。这是由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特点所决定的。市场机制是一个分散决策的机制,受“看不见的手”调节,每一市场主体都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点。
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中千方百计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市场的自发运行过程,客观上存在投机获利的可能性,敏锐地捕捉商机,果断实施投机战略是商人的天性,利益趋动因而会产生见利忘义不讲诚信的现象;还由于市场交易各方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掌握完全信息的交易方采用不公开信息的手段达成交易从中获利;这些现象在法制、规则和技术不健全、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是不可避免的。
人有向善的一面,也有贪婪的一面,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刺激到了极点,在硬约束不健全的情况下,难免有人为财铤而走险。在诱人的功利面前,人性弱点战胜了优点。这就是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原理。所以恩格斯说:“商业就是欺诈,”这是自发市场过程的必然。
2、国家政府行为不规范,政府官员失信、失职,是目前整个社会诚信危机的主要原因。 现代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诚信经济。法制是强调国家政策、法规的刚性管理,诚信是社会人文环境的软管理。但是,我国建国至今,“法建为民”,法不管官,官却大于法。政府是基本制度的设计者和供应者,执政的实质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对权力的占有和对社会的统治,为官者只有勤政自勉,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让人民满意,才谈得上诚信。
而现实的情况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从上到下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上级政策大打折扣;许多地方政府为局部利益对制假售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家对证券欺诈放纵宽容;从法者执法随意;乱收费滥罚款;地方官员任意干涉司法判决;贪官污吏言行不一、无诚无信;有的官员在大庭广众面前高唱廉洁勤政,而私下里却大敛不义之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交易;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以及各级企业主管部门伪造政绩成风,假报表、假数字;笔者相邻的一个农业企业去年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水稻产量只有 600 斤,而其上级为了要政绩责令报到 800 斤,这个企业为了给百姓要风险补偿,未按上级要求来报,结果受到上级的左批右评,风险补偿也并不比别的企业多;而现实又是敢于造假乱编升官者具多……诸如此类,必然动摇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
中国有句古话:“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它精辟地概括了我国出现诚信危机的源头何在。例如成克杰:“一想到广西尚有几百万人民没有脱贫,我这做主席的就睡不着觉啊”!这就是受贿金额高达四千多万元人民币的大贪官成克杰在干部大会上的豪言壮语,还是他一边在大会发言中大言不惭地告诫下级:“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那么多干什么?”背后却疯狂索贿。正是因为有了大大小小成克杰这样的诸多党内蛀虫的存在,才使我们党的政治理论教育失去了光彩,造成政府信用形象不佳,导致公众信用信心和信用预期的不足,使整个社会缺乏有利于信用成长的人文生态环境,加重了道德、诚信的缺失。
3、企业产权不明晰,缺乏内存动力。 由于产权制度不完善,产权界定不明确,形成“水上浮萍”现象,经营者和员工对企业的关切度不足,对包括信用在内的企业资产缺少关切动力,从而失去对企业信用的有力保护。由于缺少产权这一内在约束力,企业往往以失信为代价去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导致信用的缺损。同时,当社会整体信用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不可能要求个别企业信用水平超凡脱俗,缺乏环境的供给,必然导致信用的普遍缺失。因此,明晰产权,构建现代化的企业体制和经营制度,实施最现代化的管理,是确保经营诚信的基础。
4、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以诚信为核心构建的市场经济道德秩序尚不建全。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在改革以前,我国基本上只有国家信用一种,国家统一安排生产、流通、交易,交易双方的所有者均为国家,彼此并不怀疑对方,违约所产生的问题均会由国家来解决。但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之后,市场交易主体不再只是国家,而成为多元化主体,是有着各自经济利益的国有法人、一般法人、集体和个人等,国家信用涵盖的范围日益缩小,不同形态所有者之间的交易无法再依赖国家信用来完成。
但现在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频繁发生诈骗和违约、交易成本上升、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等等这是必然的。所以,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的国家信用体系和健全的法制是解决诚信缺失问题的根本。
5、对经济活动中的失信现象扼制不利,造成良莠不齐的局面。 对失信、造假、欺骗等行为和活动惩罚的代价远低于因造假、欺骗获得的利益,导致了一些领域中假冒伪劣的失信行为和活动屡禁不止。从目前的信用环境看,诚实守信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许多单位或个人都从失信中捞到了好处。比如有的国有企业欠贷款不还,银行没有办法处罚,最后划为呆账、坏账一笔注销;还有的企业欠发职工养老金,结果最后国家给予全额补贴;这样的企业从中获利,别的企业就会上行下效,这是制度和政策对人们行为有不良诱导作用。
“失信有所得,诚信有所失”的扭曲信号,客观上助长了“不赖白不赖”的无赖心理。当失信的预期效用超过诚信的边际效益时,社会活动的主体便会选择失信。对于失信赖帐、经济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信用的行为惩处不严、打击不力致使失信企业获得的经济效益远远超过其所付出的微小成本时,必然造成全社会范围内恶性拖欠、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的蔓延和信用环境的日趋恶化,从而进一步加剧市场秩序的紊乱。还有一点,就是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会出现“信用报复”,也就是当一个企业受骗以后,他会以更强的手段来报复他人,由此加重了信用缺失问题。
6、缺乏一个民间的符合市场经济内在需要的各类自律组织。 我国自建国以来,取缔了各类保护经济的组织,导致市场机制失衡。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行业协会,在行业信用中发挥着重要的自律作用。目前中国存在的行业协会大都具有浓厚的官办色彩,都有各自的利益,很难起到行业信用建设的自律作用,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还帮助企业传达一些不真实的信息,使市场秩序更加紊乱。所以,必须建立相应的行会组织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强民间组织对市场的规范制衡,形成法制经济与诚信经济的双刃剑。
7、市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 我国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存在许多不完善,其中一个重大缺陷就是缺乏保证应该公开的交易信息和企业法人信息的记录、披露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这就为失信、不讲信誉的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本来市场经济是公开透明的,哪个企业资产怎样?经营如何?负债多少?信用程度好不好等都是公开的,这样有利于市场主体双方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交易。而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其制度、规范及机制都很不完善,特别是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诚信度评价方面还是空白,在市场上信用好的企业与信用差的企业无法区分或无处获得情报,其结果就出现了经济学当中所讲的“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导致优良主体退出市场或自动放弃优良原则,因而失信或不讲信誉的现象盛行是不足为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