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学排行榜从诞生之初就饱受质疑,“大学排名像是悬在中国大学校长头上的一把剑,很多大学校长为了得到体面的学校排名,不得不按照大学排名的各项指标进行学校建设,导致中国很多大学没有了特色。”北京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许智宏曾这样评价。
还有大学校长认为“大学排行榜污染学术空气”。甚至有专家评价,从目前中国大学排行榜的种种弊端来看,最严重的问题应该是排行榜很可能异化成如同某搜索引擎的“竞价排行榜”一般的怪胎,谁给钱多,谁的排名就靠前。
不仅在国内对大学排行榜有质疑,在国外,近些年来,对大学排行榜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之争论也时有发生。
在2004年北京召开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剑桥大学校长艾莉森·理查德指出:“大学排名是不科学的,世界上伟大的大学是不可以排名的;不同的大学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是不可比的。”有专家分析,剑桥大学校长的话,究其含义是指大学排行在衡量和评价大学优良传统、大学精神、大学理念、大学文化等方面是无能为力的,虽然数据很大程度上体现物质层面上的水平,但在大学精神层面上很难做到准确的评估,另外大学排行很大程度上与高等教育发展的多样性相悖,因为大学排行的前提是对大学进行分类,刚性的分类可能使不同特点的大学在同一标准下进行比较。从以上角度来看,大学排行的价值是有局限性的。
备受关注
折射公众对大学评价的呼唤
大学排行榜,其实是大学评价的一种外在形式。有专家指出,之所以公众对大学排行榜如此热衷,之所以各种大学排行榜每一公诸于众,总能吸引无数关注,根本原因是,公众对大学评价的需要。
所谓大学评价,就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对高等教育整体或个别机构进行客观的科学判定的过程。
“大学评价之所以必要,首先是社会的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李守福教授指出,高等教育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社会群体以及个体在内的整个社会都为高等教育投入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以期能培养出高水平的人才和创造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这些投入是否得到了相应的回报以及大学是否实现了所期望的目标,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得到明确的回答。 “其次,对于大学来说,评价不仅是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手段,而且也是自身发展的客观需求。”李守福指出,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大学教育的多样化和校际间差距的不断拉大。特别是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学生择校(或专业)范围越来越大,学生对学校或专业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个体对大学的评价。时至今日,学生和大学的角色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学生已逐渐从过去那种大学门前的入学乞求者转变为受大学欢迎的顾客,大学也逐渐开始从挑选学生的时代向被学生挑选的时代过渡。所以,开展大学评价活动对大学的发展来说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评论研究所教授刘尧也曾指出,大学评价,有助于引导政府和社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将有限的资金流向优秀的大学;有助于引入竞争机制,使中国大学融入社会改革、争取办学自主权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影响大学的社会声誉,从而影响大学的生源质量、经费数额、生活待遇等一切需要政府更需要社会支持的资源;有助于吸引国人关注大学教育,拉近了大学和大众的距离;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推销大学教育、争取社会资源。另外,大学排名不仅仅是给大学排出先后次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通常能诊断出大学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年一次的大学排名所形成的排名轨迹,可以动态地反映各个大学的发展规律。认真分析各指标的强弱和相互之间的影响,能够准确地找出各个大学的发展潜力,甚至找出大学对社会的参与程度和与社会的关系;大学排名揭示的各个大学的实际情况,还可以供各级政府决策时参考。
路在何方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评价
在我国,政府主导的大学评价形式是存在的,那就是“本科教学评估”,而且,为期五年的本科教学评估,在促进高校改善办学条件、重视本科教育质量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由于评估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问题,评估组织和评估形式,都曾饱受质疑。有专家指出,之所以“本科教学评估”遭受诟病,其根源在于评估以行政为主导,管评办不分。针对“本科教学评估”,不止一位大学校长曾直言不讳地指出,“一个学校办得好坏,不是靠上级组织的评估评出来的。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它是靠社会上的影响,由社会评估的。比如就业的状况、对社会的贡献等等,这些是最真实的评估。”
如此看来,在我国,大学评价似乎陷入了这样一个两难的境地:对于大学评价的价值和存在的必要性是能够达成基本共识的,但是,该由谁进行大学评价却始终无法达成共识。一方面,由政府主导的“教学评估”,批评声始终不绝于耳。呼唤一个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的评价机构来进行大学评价的需求越发强烈;可是,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上很多民间机构,即所谓的“第三方”进行的大学排行榜,其科学性和公正性,又无法令人信服。“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到底路在何方?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美国,自“大学排行”诞生之日起,便有着严格的界定,即“大学排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根据编制者确信能够测量或反映大学学术质量或教育质量的某些准则或某一套准则编制的“最佳大学”院校名单;第二,必须按编制者预设的指标,以量化形式为大学排出顺序。其中,每一所大学都必须有自身的位次;第三,必须公开大学排序所用的方法及其数据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室胡莉芳老师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大学评价,或者说大学排行榜作为一个公共领域,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大学排行榜本身并不能决定大学的竞争力或实力。排行榜是一种第三方的大学评价,评价或排名本身不能创造价值。它只能揭示客观存在的事实,或者起到某种引导作用。第二, 大学评价和大学排行榜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先。大学排行榜的评价对象是大学。大学是公共事业单位,公共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和价值追求。大学排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为家长、学生、雇主以及其它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服务。因此,大学评价和大学排行榜是非营利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第三,大学排行榜虽然是开放的,但准入应该有专业限制。大学是继承、创造和传播高深知识的场所,只能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或者机构进行评价,不可以任人“评头论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