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用汗水一分一角攒来的钱买了一台冰箱,本想好好享受一下高科技生活,没有想到尽然给自己带来这么多烦恼”,2010年3月25日两名少数民族妇女来到昭苏县城镇工商所向消协工作人员这样哭诉到。原来这两名妇女是昭苏县洪纳海乡二小队的农民,一直都想拥有一台自己的冰箱,2008年3月7日在昭苏县某商场如愿以偿的购买了一台价值1480元的上菱冰箱。
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回了家,不曾想到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冰箱就不能正常制冷,曾多次找到经销商进行了修理,但最终的结果还是使用没有多久后不能正常工作。两年的时间里,多次到该店找经销商要求退款,店主几次三番以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进行推脱,拒绝退款。苦恼不已,来到了昭苏县城镇工商所进行了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通知了经销商与消费者进行了当面的调解,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给他们宣传法律法规、让他们换位思考,平复了双方激动的情绪。由于购买的冰箱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包退的期限,在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如果一年内冰箱再次出现问题就退货的协议,并当着消协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了写。双方满意,成功调解了长达两年多的纠纷。
事后那名少数民族妇女激动的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说:“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本来买了冰箱是一件高兴的事情,没有想到让我们一家很苦恼,为了冰箱老公还多次埋怨我挑选的不好,现在问题都解决了,真是太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