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静)据国外的舆论分析,欧委会已倾向支持今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2日的发布会上回应称,中方关于此问题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就国家市场经济地位而言,世贸组织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只是162个成员中的17个成员有涉及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立法。
沈丹阳称,现在大家关注的问题实际上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在对华反倾销实践中取消“替代国”做法。条约义务必须遵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们重申,欧盟和各世贸组织成员必须信守承诺,采取必要措施,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的做法。
替代国制度是指在确定对来自非市场经济体的商品的价值时,不使用出口国商品的实际成本,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所被采用的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替代国,而替代国的选择直接涉及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的大小。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教授屠新泉此前曾表示,由于各国产业、资源禀赋等状况不同,在选取替代国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透明性、不公平性,中国因此被征收高关税,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