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常州女孩杨某在等红灯时被公交车撞上,交警判定公交车对事故负全责,杨某经检查未发现明显损伤后回家休养。没想到,时隔3个月,杨某再次检查时发现,她的颈椎在车祸中受了伤,因事发后未做相应检查,几天前,杨某向现代快报记者求助。而在得知情况后,涉事公交分公司向现代快报记者回应称,对于杨某因车祸所受损伤,他们将负责到底。
等红灯时被公交车撞了
今年2月25日上午,租住在常州某小区的杨某骑电动车外出办事,在常武路一个路口等红灯时,一辆70路公交车从侧面驶来,随即撞在其左腿上。
“我当时整个人被撞得往前冲,右脚崴了,颈椎也有剧痛。”杨某称,幸运的是,公交车只是擦碰了她一下,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交警到现场进行了勘查,杨某提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显示,公交车在避让其他车辆时撞上正在等红灯的杨某,交警据此认定公交车对事故负全责。
3个月后发现颈椎受伤
杨某坦言,事情发生后,公交车驾驶员没有推卸责任,“先是下车查看情况,随后打电话报了警,还陪我一起去了医院”。杨某称,事故中最有可能受伤的双腿检查后没有明显损伤。
“当时觉得颈椎部位比较疼,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就没有要求对颈椎也做个检查。”让杨某始料未及的是,今年5月,在经过长达3个月的调养后,她的颈椎部位仍隐隐作痛,再次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颈椎部位也受到了损伤,且情况相对严重。
公交公司承诺负责到底
杨某随即找到常州市公交公司讨要说法,但当时对方并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法。此后,她从亲友处借了一些钱,同学好友又帮她在网上筹了点款,七拼八凑筹款自行到医院做了相应治疗。杨某称,由于其家庭过于贫困,上述医疗费用完后,她就停止了治疗。
据了解,撞伤杨某的公交车属常州公交公司第五分公司。日前,现代快报记者与公司马经理取得联系,马经理称,既然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判定公交车负事故全责,此前杨某在医院治疗花掉的一万多元,公交公司可根据发票进行报销,杨某可以先拿着这笔钱继续就医,“后面产生的发票,送到公交公司,最多隔一两天就可以将钱给付到位,保证她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