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涛一场在法律上没有保障的“婚姻”就此结束:贵州安顺市、正安县对投资方发出要求收回承诺函的文。而在事实上,财政部门出具承诺函本身就已违规。
贵州省财政厅早在2015年年底就发文要求贵州各地严格执行《预算法》严谨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的事情。当时贵州省财政厅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向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成活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从事其他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显然,贵州省财政厅对于正安县等几个地方没有约束祝
据
记者了解到,在2016年5月、6月的时候,贵州 被财政部内部点名批评,比如遵义等地方违规出具担保函、承诺函。之后贵州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不准再出承诺函、担保函。但是也仅仅限制到2016年3月份之后出的,对之前违规出具的未作规定。
浙江某市的一位财政官员对
表示,按照预算法规定,出具承诺函、担保函等肯定违反预算法的,但是现在问责机制没有启动,还有不少地方政府有法不责众的心里以及政绩的要求,所以一些胆子略微大些的地方政府就开始越界了。
《正安县财政局关于出具承诺函作废的声明》中称:“我局向贵司(远东租赁有限公司,编者注)出具的《关于正安县人民医院银行委托贷款项目的配套资金的承诺函》的函,违背了《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号文)的精神,特此声明作废,请将原件尽快退回我局。”
另一份关于安顺财政局收回《承诺函》的函称:“安顺黄埔物流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因你公司向国泰租赁融资需要,我局于2016年6月出具了《承诺函》,根据《担保法》‘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和《预算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的规定,现予以收回”,“请贵公司于10月13日将资料原件交回我局”。
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张继峰告诉
,政府提供的承诺函、担保函、安慰函的作用不是担保,具有增信作用。即增信的作用要远远大于担保,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担保函,后者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几种方式。
承诺函主要是地方政府对于某笔融资的承诺,同意放在下一年预算中安排偿还。比如借款十亿,每年偿还一个亿,每年的本金、利息从每年的预算安排。但是2015年只能安排2016年的,不能安排2017年、2018年的。
在张继峰看来,有些政策法规模凌两可,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敢于出函是考虑了合法合规性问题,是可以内部解决的。“像现在地方很多没有现金流的市政项目,这种承诺代表的是财政支出责任,就是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其实这种承诺函不属于担保,但的确有合规性嫌疑。财政承诺将融资本息列入每年财政预算,金融机构根据这种承诺,信任政府每年都在预算中安排资金还款。撤回了函,那就意味着金融机构的还款来源没有保障了。”
一位要求匿名的金融人士则对
表示,在目前“资产荒”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需要安全的优质资产,政府类项目就是现在的优质资产,相对于民营企业,有政府信用支撑,进行市政项目建设的城投公司融资(实际是代政府融资)要安全的多,因此金融机构愿意给其融资,而这种融资需要用财政还款,因此地方财政出具承诺函,将融资的本金和利息纳入财政预算,等于为这个融资增信。甚至有的金融机构索性根本不看项目,只看政府财政实力,然后人大出具决议,财政出承诺函,就给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