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时承诺价格已达全年最低,结果买完没几天又便宜了300元,日前,有市民投诉商家“说话不算数”。而调查发现,眼下因为商家“保价”承诺失信的案例还真不少。对此,工商部门表示,商家的保价承诺一定要履行到购买合同上,因为口头承诺并不能作为维权的有效证据。
市民周女士“十一”期间在我市某家具卖场购买了某品牌的全套家具,包括沙发、衣柜、床、餐台等,当时商家给出4.8折的折扣,并承诺为全年最低价。周女士信以为真,当即全款购买。可就在近日,周女士意外发现该套家具又打出了4.6折的新折扣,相当于在周女士购买价格基础上又便宜了300元。周女士随即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却拒绝为其找差价,周女士于是将商家投诉到辖区工商部门。因当初周女士将商家的保价承诺签署在购买合同上,最终经过调解,商家同意给周女士退还300元差价。
记者调查发现,眼下不少卖场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高调给出“保价”承诺,承诺在一段时间内不降价;有的则是告知消费者,可以先把产品买着,要是有降价活动,直接给找差价……如此一来,的确调动了不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不过一些商家不讲诚信,不履行保价或是退差价的承诺。“不诚信”商家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虽然做了保价承诺,但是消费者也不会那么较真,也未必会特意查看价格是否下降。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商家有保价承诺时,一定要让商家以书面的形式写在购物单据上,一旦出现商家违反承诺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以此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