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从即日起至年底,我所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一、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和假借“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名义销售、回收新旧家电的违法经营活动。
二、加强家电等商品质量监管。依法监督不合格商品退市,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商品的商标标识、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和进货来源,确保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加强对家电等商品销售者履行包修、包换、包退以及其他责任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家电维修行业经营行为。
三、严打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强家电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管,严防废旧家电等商品非法流入市场。
同时,工商部门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