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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霖传销大案审判的背后(热点解读)

2009-8-26 20:55:27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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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关注、涉案金额高达16.8亿余元的亿霖非法传销案,2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赵鹏运为首的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亿霖案为什么拖了两年多才宣判?亿霖公司的经营模式究竟是传销,还是变相传销?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是否适当?随着法槌的落下,这一案件及背后的争论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传销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巨额罚金

亿霖传销案主犯赵鹏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

在当天的庭审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4月,曾因非法经营罪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赵鹏运,注册成立了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辽宁、重庆等系列公司(以下统称“亿霖集团”),从事所谓“合作托管造林”经营活动。

赵鹏运系亿霖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亿霖集团制定了销售策略、宣传纲要及提成比例等。

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人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获取高额回报为名,积极发展传销队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签订1082份共计967413.86亩林地的购置合同。

同期,亿霖集团以传销手段累计销售422802.1亩林地,净销售额16.8亿余元人民币。据统计,全国受骗群众共有两万余人,其中北京就有1.7万人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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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龙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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