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为民服务 严格依法治患 努力创造和谐发展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国计民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提高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消防管理,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火灾隐患治理成效明显。我们先后开展了代号为“中原风暴”的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召开动员会11次,动员参战干警1500余人,对全市的人员密集、公共娱乐、易燃易爆、“三合一”、“二合一”、古建筑等场所连续反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做到范围上不留死角,内容上不丢项目,时间上不打折扣,质量上不降低标准,执法上不徇私情。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单位6500余家,整治隐患近15000处,处罚单位798个、个人826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787家,依法行政拘留96人。省政府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通过召开工作会、签订责任书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68个重点乡镇建成多种形式消防队,460个村和127个派出所正常开展消防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42.5% ,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受伤人数下降了100% ,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22.21% 。
三是社会消防宣传形式丰富。我们先后开展了消防宣传“黄河旋风”专项行动、迎奥运公益消防知识竞赛及“2008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主题消防宣传日”活动,举办了“忠诚铸和谐、盛世保平安”迎奥运大型消防文艺演出,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四是消防执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出台了消防执法九项硬规定、九项承诺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行“阳光执法”和警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关口责任,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全力确保“执法零过错”。市政府为消防支队荣记集体二等功,为三名官兵荣记个人二等功。
五是社会灭火救援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600起,出动600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847辆次,出动消防官兵5480人次,抢救被困人员77人,疏散人员809人,抢救财产价值1287万元,保护财产价值近亿元。特别是在抗震救灾中,我市消防官兵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赶赴抗震救灾第一线,不畏艰险,不分昼夜,连续作战,抢救出被困群众18名,其中3名生还。
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正视问题,正确认识消防工作发展面临的瓶颈
当前,我市仍存在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健康发展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尽快解决。
一是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低。我市老城区面积大,改造进度迟缓,大部分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狭窄,很多地方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全社会消防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消防违法行为反弹问题严重。
二是消防队站建设进度缓慢。我市城区建成面积81平方公里,按照国家标准至少应建12个消防队站,目前市区仅有4个,且布局不合理。
三是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损坏严重。按照《开封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年-2010年),市区应安装市政消火栓1329个,实有684个,缺额645个,欠账率48.5%,且现有的市政消火栓损坏情况严重。
四是消防装备不能适应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按部颁标准要求,我市应配各类执勤车辆52辆,现有42辆,其中9辆严重超期服役。特别是开封作为著名的化工城市,特种车辆缺口较大,扑救化工火灾所必需的干粉消防车目前尚为空白。
健全责任体系,注重源头治理,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要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年初既定的消防工作目标。
一是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下工夫。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责任制体系。切实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下工夫。要建立火灾危险源概念,以强化人们对火灾危险源头的认识,把人们的主要精力和人、财、物重点投入到控制和治理火灾源头上。
三是在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上下工夫。现役制、公安合同制、企业专职队及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要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贴近实战需要,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大力开展辖区情况“六熟悉”训练和实地实兵实装灭火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实战能力。
四是在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上下工夫。坚持从立足民本、关注民生角度出发,继续深入开展好“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主题实践和“消防进万家、警民一家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