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会区司法局办事大厅便可看到“新会公证处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公示牌。 刘楹冉 摄
“我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我承诺:立足本职,努力完成税收征管任务;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这是新会区国税局近80名党员面对党旗,对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承诺内容通过大屏幕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承诺是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的重点环节。在新会区,不止是国税部门,该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纷纷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职责,以向党旗宣誓、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有承诺就要践行
为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新会区委创先争优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新会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推进周”实施方案》。新会区各级党组织根据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了一系列公开承诺和践行承诺活动。
在同德社区对外宣传栏,记者看到,社区党支部将公开承诺的事项一一列了出来,比如每月一次组织辖区党员群众开展活动,在重阳节前举行社区“老年人运动会”,在2011年春节前举行“社情民意暨治安、卫生、计生咨询活动”等。同德社区还结合公开承诺活动,深入基层上门走访,开展民情调研和现场指导。
在新会区国税局《2010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中,该局党总支部明确了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承诺的事项,包括税收收入完成目标、税收征管机制创新措施、年内承诺推行的便民业务事项等。公开承诺后不久,该局即创新纳税服务渠道,为2万多个纳税户全面开通了纳税提醒服务,避免因纳税户忘记纳税时间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有践行还得监督
新会区要求,各级党组织设定承诺要结合工作实际、岗位特点、个人特长等,务求做到承诺一条、兑现一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新会区司法局承诺的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包括:依托各镇(街)司法所建立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维权工作点,设专职人员值班,在司法局办公楼一楼特设法律援助接待室等。据了解,在前期调研分析时,部分工作人员认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律通道完善到目标程度有一定难度。“为了更便捷地帮助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领导班子最后还是一致通过,将此项工作纳入公开承诺的范围。目前已经想方设法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进行人员调配和设施建设,确保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时间期限完成。”新会区司法局副局长林健辉说。
此外,对于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履行责任人等,新会区创先争优办也都在《方案》中作出了明确要求。新会区还要求建立践行承诺监督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兑现落实公开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对公开承诺践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等。
有压力才有动力
“承诺了,就必须要践行,压力变动力,动力收实效。”新会区国税局纪检组长梁炳康告诉记者,实行公开承诺,是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方式,公开承诺活动后,大家的精神面貌不同了,干劲更足了,税收收入和服务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
新会区司法局副局长林健辉也表示:“公开承诺后,责任感更强了。”林健辉介绍,司法局属下的公证处、法律援助处等许多部门都是窗口单位,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和接受群众监督已经常态化了,这次以公开承诺的形式进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再升华。
(本报记者 刘楹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