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工商局墩麻扎工商所12315投诉举报站接到消费者孙某的投诉,称其买了部手机价值800余元,数次修理仍未修好,要求商家退货。
经调查,消费者孙某于2010年8月在伊宁县墩麻扎镇某手机卖场买了部手机,可用了不到一个月故障频频,消费者随即与手机卖场联系进行了维修。在2010年8月底至9月初半个月时间内共维修了3次,但还是没有彻底解决手机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但商家不给予退货,经营者认为消费者使用过程中,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无奈之下打电话到12315投诉举报站要求为其维权。
经了解事实情况后,12315维权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并耐心细致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还了孙某的购买手机款800余元,消费者尼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12315维权时刻在您身边,当您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请您拨打12315,消协出面帮你解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