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绝对不可能独立,其原因早已为两岸所共知。因此中国不应该再讨论“统独问题”,而是应该讨论“统一中国”的手段或办法。
关于统一中国,只有这样两种可能:一是和平统一中国,二是战争统一中国。
众所周知,两岸人民、两岸政党、两岸政府都不希望出现战争统一中国的悲剧。因此,在事实上,两岸只有一种选择——和平统一中国。但是,约60年过去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延,和平统一中国反而变得越来越难实现了。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问题在于两岸参与解决台湾问题的各种人士还没有认识到“战争统一中国”和“和平统一中国”的重大区别,因此那些人还没有与战争统一中国的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笔者为了早日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把有关情况简略论述如下,但愿能够引起两岸参与解决台湾问题的各种人士的关注,并且有助于他们早日完成和平统一大业。
一、中国“战争统一”与“和平统一”的重大区别
关于中国分裂的原因,一般而言,从秦朝以来,都是“反政府人士”与中国政府的当局者发生了严重的“政见不同”问题,像梁山泊的“108将”就是最典型的案例,他们认为自己是“官逼民反”和“替天行道”,而政府方面认为他们是“犯上作乱”的草寇,双方之间的“政见不同”程度极大。由于宋江等人自知不能推翻大宋王朝,因此后来就接受招安,不再继续分裂中国。
但是,在中国历史上,还有许多坚持“造反”的农民起义军和官兵起义军,他们不仅长期坚持推翻朝廷的斗争,后来,随着军事实力越来越大,他们反而能够“统一中国”而建立新王朝,像刘邦、朱元璋等就是农民起义军“统一中国”的典型案例,像李渊、赵匡胤就是官兵起义军“统一中国”的典型案例。
不过,自古以来,中国只能使用武力发动战争才能夺取政权,因此,凡是能够统一中国的人,一定是走“战争统一中国”的道路,绝对不可能走“和平统一中国”的道路。因此后人才总结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或真理。
“蒋毛二人”和“国共两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双方都坚持走“战争统一中国”的道路,不知从何时开始,大约是跟随“和平与发展”的世界潮流,两岸目前已经基本上放弃了“战争统一中国”的道路,改为选择“和平统一中国”的道路。
但是,两岸人民、台湾问题的专家学者以及两岸领导人等还没有关注到“战争统一中国”与“和平统一中国”之间存在着下面的巨大区别:
1、如果战争统一中国的话,双方不需要为了“政见不同”问题而进行谈判,可以使用武力直接解决“政见不同”问题。“成者为王”,他们的政见一定是对的;“败者为寇”他们的政见一定是错的。
2、如果和平统一中国的话,双方需要对“政见不同”问题进行谈判,而且只能使用和平方式解决“政见不同”问题。
中国目前已经陷入不能“战争统一中国”、又不能“和平统一中国”的两难之中:
(1)如果使用战争手段统一中国,其法律依据是那些“持不同政见的党派”是非法组织,即“相互不承认”,这样才能发动统一战争剿灭“持不同政见者”,最终在使用武力“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完成中国统一大业。但是,一是由于发动统一战争会破坏和平,因此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二是关于“持不同政见的党派”是非法组织的论点已经越来越不能成立,因此,发动统一战争的法律依据已经难以成立。目前,中国其实已经是绝对不可能使用战争手段统一中国了。
(2)如果使用和平手段统一中国,在法律上一定要承认那些“持不同政见的党派”是合法组织,即“相互承认”,这样一来,在中国一定会出现“政见多元化”的“多党制”。目前,中国还无法在“政见不统一”、即“思想不统一”的基础上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因此,“和平统一中国”只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伟大理想。
由于中国既不能“战争统一”又不能“和平统一”,因此中国不能统一而只能长期处在政治分裂状态之中。
二、“相互诋毁”不利于中国和平统一
自古以来,由于中国是“礼仪之邦”,因此在发动战争问题上,也有中国特色的“战争理论”。在《汉书-刑法志》中,对于“因天讨而作五刑”有诠释,明确指出发动战争是一种刑法,所谓“五刑”是指“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所谓“大刑用甲兵”,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军事讨伐。
但是,由于人心不古的原因,后人(包括春秋战国的人民在内)利用中国古人创立的“战争理论”中的巨大漏洞,有些居心叵测、私欲极大的阴谋家,就编造各种理由发动战争,侵占别国或别人的领土,还要侵占各种财产和人,春秋战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孟子一语破的,指出“春秋无义战”,即使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战争也不是“正义战争”!而且这种随意编造发动战争理由的社会现象,一直流传到迄今为止的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次战争——“三年国共内战”。
众所周知,为了发动“国共内战”,蒋介石先生和国民党政府是以所谓的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理由,发动“围剿”那些“反叛”中央政府破坏“祖国统一”的“叛军”和“共匪”的战争。毛泽东先生和共产党认为自己不是匪徒,而蒋介石先生和国民党才是真正的“匪徒”,因此称他们是“蒋匪帮”、“蒋家王朝”、“人民公敌”、“国民党反动派”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笔者不可能分清两者之间的是非曲直,只能借用尼克松总统著作中的周恩来的讲话予以评论。
尼克松总统在其所著的一本书中写到:“我第一次见到毛泽东,他提到蒋介石在最近的一次讲话,还把共产党领导人称为‘匪徒’。我问毛泽东,你们怎么这样称呼蒋介石。他笑了笑,周恩来接过话头回答:一般来说,我们叫他们为‘蒋帮’。在报纸上,有时我们也称蒋介石为匪徒;他们用匪徒的称号来回敬我们。当然罗,这不过是彼此相骂罢了。”
显而易见,“彼此相骂”就是“相互诋毁”。
众所周知,在战争统一中国的时代,敌对双方进行“相互诋毁”是一种必然会使用的好办法。把对方进行“妖魔化”宣传后,可以激发自己一方的“同志”和士兵对“敌人”的憎恨,可以达到提高凝聚力和提高士气的目的,这样有利于取得战争的胜利。否则,如果不把敌人进行“妖魔化”宣传,而是进行“实事求是”的宣传,“国共两党”军队极有可能都是不愿意进行那场“中国人打中国人”的祸国殃民的“国共内战”,这对双方的决策者和指挥者而言,那是非常不利的头等大事。
因此,如果两岸不放弃使用武力完成“战争统一中国”大业的话,那么,两岸应该坚持“彼此相骂”,相互谩骂和侮辱对方,甚至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侮辱对方某些重要人物的人格,这些都是没有超出发动“正义战争”和“革命战争”的需要,并不是使人无法理解的“非理性行为”。
但是,如今中国已经进入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的新时代。显而易见,如果两岸再进行“彼此相骂”的“相互诋毁”活动,这样不仅非常不利于两岸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反而是非常有害于“和平统一中国”大业,甚至是阻挡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假设在蒋介石先生和毛泽东先生之间不爆发“国共内战”而能够和平统一的话,他们两人怎样化解“彼此相骂”、“相互诋毁”的恩恩怨怨?同样,假设两岸能够和平统一的话,那些“彼此相骂”、“相互诋毁”的人不就成为侵犯人权的罪犯了吗?对这些人要不要绳之以法呢?显然,在“依法治国”的年代中,对这种“相互诋毁”的罪犯一定要依法惩处!既然最终一定是和平统一中国,双方还不如早日结束“相互诋毁”的言行。
三、“相互谦让”有利于中国和平统一
时任总理的朱镕基先生在2000年3月1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讲:“谁赞成一个中国的原则,我们就支持谁,我们就跟他谈,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可以让步,让步给中国人嘛。谁要是搞台独,你就没有好下场,因为你不得人心,你违背了海峡两岸中国人的人心,你也违背了全世界华裔、华侨的人心。”当时的朱镕基总理已经明确表示:大陆方面不是把自己的意见看作不可更改的最后立场,愿意在“相互谦让”的前提下作出让步。显然这样有利于和平统一中国。
毛泽东先生在1958年10月6日《告台湾同胞书》中也认为:“你们与我们之间的战争,三十年了,尚未结束,这是不好的。建议举行谈判,实行和平解决。这一点,周恩来总理在几年前已经告诉你们了。这是中国内部贵我两方有关的问题,不是中美两国有关的问题。”“我们之间是有战火的,应当停止,并予熄火。这就需要谈判。当然,再打三十年,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是究竟以早日和平解决较为妥善,何去何从,请你们酌定。”从毛泽东先生的讲话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先生不希望出现“战争统一中国”的悲剧,他希望出现“和平统一中国”的喜剧。
国民党元老廖仲恺先生之子廖承志先生写给蒋经国先生的信,真是最为情真意切。信中说:“孙中山手创中国国民党,历尽艰辛,无数先烈前赴后继,终于推翻帝制,建立民国。光辉业绩,已成定论。国共两度合作,均对国家民族作出巨大贡献。首次合作,孙先生领导,吾辈年幼,亦知一二。再次合作,老先生主其事,吾辈身在其中,应知梗概。事虽经纬万端,但纵观全局,合则对国家有利,分则必伤民族元气,今日吾弟在台主政,三次合作,大责难谢。双方领导,同窗挚友,彼此相知,谈之更易。所谓‘投降’、‘屈事’、‘吃亏’、‘上当’之说,实难苟同。评价历史,展望未来,应天下为公,以国家民族利益为最高原则,何发党私之论!”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共产)党一再倡议贵我两党举行谈判,同捐前嫌,共竞祖国统一大业。惟弟(指蒋经国)一再声言‘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以致中国无法通过和平谈判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其责何方,天下皆知。
总而言之,两岸结束敌对状态与完成“和平统一中国”大业,非要经过和平谈判程序不可,在和平谈判中,一定要“相互谦让”;双方一定要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人、一家、一党、一派利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双方坚持一人、一家、一党、一派的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话,中国无法完成“和平统一”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