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不做无证、虚假、欺诈广告,不擅自超出诊疗范围,不开大处方,不雇用‘医托’……”1月27日,120家医疗机构与蜀山区卫生局签订承诺书,对全市市民作出包括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等10项承诺。
据悉,自2011年1月份开始,蜀山区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医疗,守法执业”专项行动,增强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辖区120家医疗机构签订了《蜀山区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承诺不做无证、虚假、欺诈广告,不擅自超出诊疗范围,不开大处方,不雇用“医托”等。
蜀山区卫生局表示,将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如若发现医疗机构违背承诺,将依据《安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医师和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6月,由其所在单位安排培训与教育,待其考试合格后,方可回岗执业。
胡媛媛 甄娟 本报记者 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