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1-2月为工作总结阶段,即是对前阶段的总结归纳,又是对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为此,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多次组织民警分析研究适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的“社会管理创新”措施。
图为乌苏市刑警大队民警前往乌苏市社会福利院征求社会管理意见的情况。
2011年1月14日下午,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召开“开门评警”活动动员会的同时,宣读了《刑警大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结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刑侦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案件侦破能力提升、加强刑事技术工作等方面的11项具体措施。根据方案的要求,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先后实施了4项工作,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与“开门评警”活动同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措施的落实,2月21日,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继续组织人员到乌苏市社会福利院探望了犯罪嫌疑人李先株的儿子李俊琦,并在即将开学之际,给他送去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同时,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李俊琦进行了回访,与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征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乌苏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1-2月为工作总结阶段,即是对前阶段的总结归纳,又是对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为此,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多次组织民警分析研究适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的“社会管理创新”措施。
2011年1月14日下午,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组织召开“开门评警”活动动员会的同时,宣读了《刑警大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结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刑侦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案件侦破能力提升、加强刑事技术工作等方面的11项具体措施。根据方案的要求,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先后实施了4项工作,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与“开门评警”活动同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措施的落实,2月21日,乌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继续组织人员到乌苏市社会福利院探望了犯罪嫌疑人李先株的儿子李俊琦,并在即将开学之际,给他送去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同时,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李俊琦进行了回访,与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征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