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干部违法违纪为“零”、群众举报投诉率为“零”、行政执法错案率为“零”的目标,霍城县工商局狠抓五个环节,强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狠抓“讲责”环节,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引导大家从大局上思考问题,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从整体上思考问题,以良好的自身形象,树立党和政府部门的形象;从服务上思考问题,打造服务型工商,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从责任上思考问题,强化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狠抓“定责”环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局党组与科所长、科所长与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风工作责任书、行政执法责任书等,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狠抓“践责”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坚持把履行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从县局领导班子到机关科室、基层工商所都坚持做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是狠抓“评责”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机制。由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局干部落实制度、执法执纪等情况进行全方位主体式考核。以基层领导班子重点,突出考评科所长的廉政建设、执法执纪、能力素质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是狠抓“追责”环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是各科所的负责人,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不廉政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根据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责任体系,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008年以来,霍城县工商局无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一般性违反工作纪律、制度的均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连续3年被霍城县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