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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召开2011年度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

2011-3-4 21:38:49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月24日河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报2010年承诺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公开发布2011年承诺为民办实事事项。

2010年,河南省司法厅认真践诺,主动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督查,8件实事件件落实,各项承诺全部兑现。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黄庚倜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逐条通报了河南省司法厅2010年承诺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力度,使全省有6000名罪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省司法厅积极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与20多所院校签约共同办学,9000多人注册参加学习。先后于2010年5月、9月、11月分三批对罪犯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全省各监狱共有8077名罪犯报名参加, 6465名罪犯考取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00多人出狱前与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在合肥召开的全国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会议上,我省作了开展罪犯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经验介绍,司法部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我省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成为全国监狱系统的典范。

(二)进一步深化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待,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全省各监狱劳教所全部制定了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明确了接待地点,细化了接待任务。对接待人次、内容建立台帐,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接待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处理解决。全年共接待咨询4451人次,接待反映问题和咨询事项1751件,反映问题中属于系统内部的1715件已解决,其他问题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解决。

(三)律师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确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省司法厅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荐律师担任残联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在残联设立服务点等方式与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搭建服务平台。广泛向残疾人发放服务监督卡,对年老、患病等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全省律师共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88份,代理残疾人维权案件1000余件,减免收费21万元。

(四)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

全省各公证机构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一律实现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共履行承诺办理各类公证9200余件。

(五)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

省司法厅认真组织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签署《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服务承诺书》,增强鉴定机构落实承诺事项的自觉性。同时,积极服务国家重点建设大局,主动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南水北调安置移民。全省共办理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移民司法鉴定事项4695件,实际应收966.5万元,减收费用218.5万余元,减收幅度为22.6%。

(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标准化接待室,“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畅通,服务规范,为全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省司法厅抓住法律援助列入2010年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机遇,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以“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推动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实。18个省辖市将法律援助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全省法律援助经费投入7005.38万元。法律援助覆盖面由2009年占全省总人口的25%增加至35%。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建立标准化接待室,在法院、公安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177个,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工青妇、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站3736个,在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近万个,构建了“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省“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保持畅通,服务规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咨询25.6万人次,没有收到咨询人投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到5.1万件,比上年高出30.8%,占全国办案量的十二分之一。援助困难群众5.24万人,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4亿元,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1.5万件,取得人身损害赔偿和追回薪酬1.2亿元。2010年4月,司法部在焦作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了我省应援尽援工作经验。12月20日,吴爱英部长作出重要批示: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得力,成绩显著。赵大程副部长批示:河南工作应该总结推广。

(七)广泛组织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实践活动,对“大学生村官”普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建和完善普法讲师团,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

省司法厅认真组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全省共开展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850余次,4万余名大学生参与。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依托党校开展培训等方式,对全省大学生村官普遍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大学生村官运用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全省共培训大学生村官5.2万人次。从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中抽调3000余人组建普法讲师团183个,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制讲座8000余场次。

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南水北调移民法制宣传教育。首次评选命名了50家全省优秀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评选表彰了首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推动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副省级领导干部带队,高规格开展了“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验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和法工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我省作为全国各省(区、市)的唯一代表,由秦玉海副省长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16个县(市、区)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60个行政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均居全国前列。2010年10月12日,省委卢展工书记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高度评价了我省“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省司法厅作为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从全省大局出发,努力把承担的各项工作做好,为推动依法治省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同志带队对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认为河南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步早、部署快,工作实、基础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很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八)加强对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

按照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司法所长、县市区司法局科室负责人执法轮训的意见》要求,省司法厅制定了全省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培训规划,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省司法厅举办基层司法所长培训班2期,培训900人;省、市、县、乡四级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00期,培训17.8万人,占全省人民调解员总数的73%。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服务基层能力。

黄庚倜代表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承诺:2011年将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本着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群众需要的要求,为民办理的8件实事,具体内容是:

(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确保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值守到位,解答依法规范,为全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万件以上。

(二)强化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省律师事务所对未成年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律师代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减半收费。

(三)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公证。

(四)扩大司法鉴定惠民范围。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丹江口库区移民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20%。

(五)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调解成功率达到92%。

(六)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采用多种有效形式,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七)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年度刑满释放人员中掌握1到2门实用技术的不少于3000人。

(八)深化狱所事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省未成年劳教人员管理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面向青少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黄庚倜表示,省司法厅将把承诺办理的8件实事逐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真正将执法为民理念贯穿到办实事的全过程,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体现在办实事的各个环节。8件实事的办理落实情况将纳入省司法厅“两级督查”范围,纳入2011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承诺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通报。省司法厅也将及时宣传报道办理8件实事的进展、举措、成效,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各项承诺落实到位。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每年在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做出公开承诺,为民办理实事好事;坚持把践行承诺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保障服务民生、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河南省司法厅连续两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司法行政工作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2008年以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就人民群众安全感、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每半年一次对全省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人民群众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率连续6次位居全省政法系统首位。2010年底,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的满意率再创新高,达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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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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