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树前,大行宫附近的法桐为行人撑起一片阴凉
记者18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古树名木和行道大树保护,南京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全民爱绿护绿的意识,以关爱生命的理念关爱古树名木、关爱南京绿化。根据《意见》,移植树木后,要实行严格“补绿”制度。
刚刚过去的一周,对于生长在南京地铁3号线和10号线范围内的1100多棵行道树来说,无疑具有非同小可的意义。从“被剃光头”待移植,到被市民系上“绿丝带”,在经过一场声势浩大的“拯救南京梧桐树”的市民行动后,它们如经历了一场由死向生的生命轮回,最终“化险为夷”。而这座城市以及所有参与到这场行动中来的市民的最大收获,便是向世人再次重申了关爱绿化,尊重环境的城市姿态与市民态度。
尊重自然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这一常识信条虽然总被我们念兹在兹,但在现实不堪的境遇下,便还是有被重复表达的必要与价值。从特殊年代里的毁林砍树到近年来的树为路让路,无论是偏远山区还是繁华大都,善待环境的价值底线还是被一再迫降,尊重自然的价值向导也一度淹没在人们如荼的建设欲望中不见天日。著名城市规划专家张松就曾指出,减少“建设性破坏”,从根本上讲不是技术性问题,而是思想认识问题。
诚哉斯言。由于市民的护树心切,南京梧桐得以重获新生的佳话足以说明上述“思想认识”的重要。难能可贵的是,在民意的倒逼与政府部门的自省下,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的出台,已经将南京市民的这一思想认识高度提升到了可以引以为傲的高度:“城市重点敏感路段移植树木或移植树木数量较大的,作出审批前必须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众意见审慎作出审批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这一份直接来源于民意孵化下的《意见》,虽然仅仅涉及的是对城市树木的保护。但不应忽略隐藏其后的潜效应,一如著名建筑师相田武文和土屋和男共著的《城市设计的系谱》一书所指出的,“城市规划设计的主体是众多的市民,所以与规划设计内容有关的信息要尽可能地公开化”。所以,《意见》所释放出的与其说是这个城市对于站立街头的树木的尊重态度,不如说是让“设计城市者是市民,是市民的意识”的应有常识得以重申和回归。
早在2006年,建设地铁2号线时,南京市对190棵梧桐也进行了移植,结果死亡率达80%。不过值得高兴的是,时隔5年后,《意见》的出台已经宣告这种悲惨结局将彻底成为历史。这是民意的胜利,也是南京城对于市民城市主人翁愿望的深刻兑现。而“市政建设需以保护古树名木为前提”的《意见》,每一个城市理当共有并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