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让你们为我的事操心费力了,我听你们的,把案子撤了”。一位张姓当事人紧紧握着乌苏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张某是克拉玛依市的个体工商户,由于头脑灵活,又能吃苦,生意做的还不错。
2008年初, 张某在乌鲁木齐市经商的姐姐和姐夫准备在乌苏市开一家油脂加工厂, 因资金周转困难,便提出向张某借款80万元,碍于姐弟情面,张某勉强答应了。
2008年6月5日,张某的姐姐和姐夫给张某出具80万元的借条一张,约定在2009年 4月底先偿还40万元,余款在2009年底还清,但在约定的期限内只还了15万元,之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张某的妻子眼看着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并提出要与张某离婚。
张某与妻子分居后,又与姐姐反目成仇。无奈将姐姐和姐夫诉到法院。其姐姐和姐夫听说张某把他们告到了法院后,便借故外出长期不回,致使法院三番五次送达不了起诉状和开庭传票。由于张某多次往返于克拉玛依、乌苏和乌鲁木齐等地,其姐姐和姐夫又避而不见,他产生了走极端的错误想法。
看到这种情况,乌苏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心里十分着急,为了妥善解决这起借钱风波,防止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多次与张某的姐姐在电话里联系和沟通。经过法官的一番解释与劝解,张某的姐姐认识到这都是弟弟与弟媳妇的血汗钱,也希望弟弟理解一下她目前的困难,再给她一些时间把企业经营好,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借款。
法官又继续做张某的工作,让他也认识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对的,但希望他考虑到姐姐目前的真实状况,最后,姐姐答应尽快筹钱还帐,弟弟撤回了起诉,姐弟俩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