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4日13时30分许,沙湾县公安局南山派出所接到一名驾驶员报警称:他驾驶的货车在南山矿区榆树沟大坡处着火了。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室已燃起熊熊大火,火势正向油箱方向蔓延,情况十分危急。
民警一边疏散附近群众,一边组织人员自救,并调集附近煤矿的水车和铲车灭火。
经过一个小时奋力扑救,大火被扑灭。
据了解,货车司机李江驾驶着自家货车拉着砂石料,从沙湾县城往南山矿区行驶,车行至南山矿区榆树沟大坡处,李江发现驾驶室后方着火,他迅速跳出驾驶室并报警。
经查,货车自燃原因系高温天气、车内线路老化引起,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
民警提醒,在炎热的夏季,要对车辆定期维护、保养,避免车辆自燃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