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工作繁杂琐碎,包罗万象,派出所民警从事的是一个“高危+ 高压”的职业,在工作中难免出现各种心理问题。现实当中,大多数民警都有过陷入生理、心理双重疲劳的状况,疲惫的身心使部分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时,态度上容易冷漠麻木,无法体会群众当时焦急、烦躁的心情;情绪上的烦躁、易怒,容易责备迁怒他人激起彼此矛盾;行为上对他人的态度反应过度,出现强势言语和举止,容易失去自我控制等等。这些不良心态导致的习惯行为久而久之不仅影响公安窗口的执法形象,而且直接影响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迫切需要民警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调适,矫正偏差。
一、民警工作中的心理问题
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民警承受着来自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千姿百态”不如人意的执法环境的双重压力,其压力所造成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冷酷”表现突出
目前基层民警的工作任务繁重,各项指标要求很高,工作持续时间长,有时连续值班接处警,身体疲劳和心理疲劳症状明显,因此在面对群众时容易出现:工作热情丧失;情绪烦躁、易怒;冷漠麻木,情感资源干涸,无法关怀他人,将人视为无生命的物体看待;对他人的反应过度、攻击性行为加剧等等。
(二)执法权威受到挑战的失落感
随着执法理念与执法方式的转变,民警执法过程受到更多的监督和制约,部分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民警无法适应现实工作的要求,加之群众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群众甚至出现了故意挑衅执法权威的行为,民警感觉到自身执法权威和执法安全受到挑战和威胁。这种权威感受挫的心理,往往成为一些民警为了维护权威而采用攻击性行为的诱因。例如,当群众之间发生纠纷争吵时,民警应当果断制止,分离双方控制情绪,尽量避免在众人围观现场决之伯仲,如果缺乏这样的群众工作技巧就有可能将矛盾转移到个人身上,一旦转移,就会觉得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面子,必须刹刹对方的威风才算挽回颜面,由此产生了各种缺乏理智甚至偏离执法规范的行为。
(三)应对投诉心力交瘁
目前,当群众与民警发生矛盾冲突后,多数人会选择投诉。群众投诉,本来是加强公安队伍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由于一些群众缺乏投诉的责任意识,因而对民警的恶意投诉屡见不鲜,使受投诉的民警疲于应对。被投诉的民警不论调查的结果如何,都不得不应对繁杂的查证程序,遭到投诉后,多数民警都有一种比较委屈寒心的感受,使他们在一段时间里处于焦虑紧张之中,有的牢骚满腹,工作没有积极性,有的变得谨小慎微、缩手缩脚,有的出现报复冲动心理。
(四)自我否定感强烈
繁重的业务工作使领导通常是批评多、表扬少,民警会感觉不被人理解、否定自己的工作能力、自尊心受伤害、感觉个人非常失败等等。这种否定性的感受会影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会直接导致民警与群众接触时心态不良,甚至有迁怒于人的现象发生。
(五)家庭、工作矛盾,影响民警的正常心态
有的民警夫妻长期分居难以照顾妻儿父母,有的民警习惯于借助饮酒排遣工作压力,由于不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矛盾,情绪低落,不能安心工作,出工不出力,得过且过,影响了基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民警心理调节的基本方法
对于民警中的一些不良心理状态,可以通过有意识的调节去控制或消除。这种调节既需要民警个人的努力,也需要队伍管理工作的引导。从民警心理状态对公安群众工作的影响来看,民警的心理调节不仅关系到民警个体行为的矫正,而且直接关系着民警能否有效地应对一些群众的不良心态,为公安群众工作中的警民沟通创造一个正常良好的心理环境。
(一)理性看待警民关系
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和谐、双赢的关系,双方在根本利益上一致。目前,存在的相互抵触与不顺畅,只是双方尚未理性看待彼此关系所致。民警应当主动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采用合理、合法、适当的工作方法,通过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才能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
(二)换位思考,体察对方情绪
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时,首先应了解对方的感受,敏感地体察对方情绪的变化,只有先做到“通情”而后才能“达理”。而这种体察需要民警尽量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才能实现,也就是在沟通中设身处地地多问自己,“如果我是他,那么……”“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会……”。当我们以对方的立场来思考时,才能准确地判断和把握对方的情绪,更好地传递我们对对方的理解。
(三)自我控制,调整情绪
民警工作繁重而琐碎,有时遇到一些与群众的矛盾冲突就容易被激怒,这本属人之常情。然而,被激怒的状态对于解决矛盾冲突没有任何好处,相反可能会恶化事件。因此,民警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出现过于愤怒、烦躁等情绪。情绪的控制方法有:
自我暗示是一种自我情绪控制的好方法。所谓自我暗示,就是通过内心语言提醒自己。例如,在觉察到自己开始出现愤怒情绪时,暗示自己“冷静!冷静!”;当觉得紧张时,提醒自己“平静!保持平静!”。这种自我暗示的方法,对于许多人舒缓自己的偏激心态都比较有效。
场景撤离法,就是当与群众发生争吵时,可以选择适当的借口暂时离开现场,到其他环境中调整自己的情绪,在想好应对策略后再返回现场与群众沟通。这样能够避免情绪的激动,防止在现场出现难以控制的后果。
(四)转换思维,分配注意力
民警在解决与群众发生的矛盾时,其实可以有多个思维角度:一是自身的感受,二是解决问题的角度,三是对方的感受。人最能接受的常常是自身的感受,但这种自身的感受又容易与对方发生抵触。因此,民警在与群众的沟通中,要尽量转换思维角度,将注意力分配于解决现实问题和关注对方的感受。如果能够习惯于在事发现场顺利转换到其他思维角度,我们心中的一些不良情绪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例如,当我们受到一些委屈时,自己感受非常不好,但如果转换思维角度就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或者给他人带来了方便,赢得了理解,这样委屈就变得容易接受了。
(五)领导正确引导、耐心沟通,使其释放不满,消除困扰
事实证明,每当民警遭到不公正的投诉后,领导的耐心倾听,深入交流,达成共识,求得理解,是使其宣泄不满情绪,得到放松的有效途径。
(六)关心体贴民警,多表扬鼓励
在实际工作学习生活中,领导应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增强凝聚力战斗力的理念,及时掌控民警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经常听取民警工作汇报,及时肯定成绩,给予民警工作方法、措施建议和指导,注重发掘民警创新工作潜力,不断激发民警的荣誉感和事业心,使民警积极踏实工作,也是调整民警不良心态的有效方法。(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