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差别的日益缩小,人口流动性的不断增大,随着国家关于“三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村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增多,以下是本人对农村户籍存在问题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出生落户问题。由于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受地理位置偏远、受教育程度低等客观因素影响,农民对户籍管理规定认识不深。虽然公安机关经过多年的大力宣传,已使得70年代后期出生的农民逐渐意识到户籍管理的重要性,但受历史等原因影响,在子女出生落户问题上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手持《出生医学证明》,久拖不落;二是《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因不知如何办理或不急着使用,长期未落;三是受地域等多方因素影响,在家中生产后,无《出生医学证明》,不懂怎样落户;四是受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子女超生,虽然手持《出生医学证明》,但不敢落;五是父母不负责任,生育后再婚或死亡,对非婚生子女因无凭据,不能落户。
(二)姓名变更问题。 由于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在子女起名问题上随意性较大,随着子女的成长,要求姓名变更的情况增多。变更姓名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祖籍的家谱不符;二是听信迷信,求字更名;三是随意使用同音字,造成户籍登记与实际使用的名字不符。
(三)户口类别问题。由于受国家政策和部门规章制度影响和约束,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仍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一是前些年城镇户口待遇好,许多农民求人办理了“农转非”,可近年来,随着农民粮食补贴政策的实行,已经“转非”的农民和城镇人口受利益驱动,申请“非转农”;二是由于国家对农村计划生育实行“二胎制”,许多想要二胎的城镇人口,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
(四)户口注销问题。许多农民在家庭成员死亡后,不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注销,导致人口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死亡人员长期“活”在户籍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