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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中央改口不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2011-6-17 8:04:26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南海、东海频起波澜。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被不时提起并引发了诸多争论。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系统提出了解决海洋争端的战略思想。

 

“主权属我”不可忽略

 

许多人一讲起解决海洋争端,就脱口而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甚至将其归结为八字方针,这是一大认识误区。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邓小平关于南海、东海的多次讲话,都明确讲到主权问题,认为在这些问题上中国最有发言权,因而其完整的思想是“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忽略了“主权属我”这一基本前提,将这一战略思想仅仅理解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也就偏离了邓小平解决海洋争端战略思想的本质。

 

当前,处理海洋争端仍然必须坚持“主权属我”这一根本立场,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海洋立法。我国虽在1996年宣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考虑到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尚未宣布钓鱼岛、南沙群岛等争议海域的领海基线。

 

     

 

1984年2月,邓小平和王震在厦门接见驻军领导干部和战斗英雄代表

 

            

 

中国划定的的九段线

 

有些国家恰恰是以无法识别领海基线为借口,肆意侵犯我领海领空,掠夺我海洋资源。为此,我国应进一步公布领海基线,以明确管辖海域的范围,便于海上执法。同时,要尽快明确“九段线”的法律地位,为南海维权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加强海上执法。由于我国一贯奉行睦邻友好政策及和平解决海上权益争端的方针,军队尽可能避免与周围国家在解决海上权益争端中直接接触,因此海上执法力量必须担负起和平时期在一线维护海洋权益的职能。东海、南海维权形势的日益严峻,对海上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将海监、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海警等部门整合成一支对外统一的海上维权队伍,逐步实现统一、多功能、准军事化,并以国家不断完善的相关海洋法律为依据,提高海上执法力度,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三是充分宣传“主权属我”。要充分利用国内外媒体,以丰富的历史事实宣传钓鱼岛、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的历史依据、法理依据,使国内民众形成“主权属我”的共识,积极营造国际舆论对我有利的态势。针对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国曲解和违反国际法,援引发现和占领、时效等作为主要的所谓法理依据的行径,必须在国际政治、外交中各种合适的场合,对其法律借口进行反驳,澄清历史和法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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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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