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6月21日报道】题:高速公路运营者面临政府对过度收费的打击
内地五部委开始联手打击高速公路过度收费现象。此前,国家媒体指责高速公路运营者获取惊人的利润,因此造成的运输成本增加加剧了通货膨胀。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减少公路收费站和不合理收费。
自2004年以来,内地进行了多次减少公路收费的行动,但几乎都没有取得成功。很多高速公路企业由地方政府部分所有,由于地方政府将公路收费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来源,它们通常抵制中央政府的清理行动。
据报道,物流成本约占去年内地国内生产总值的18%,这个数字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两倍。19家在上海证交所上市的公路企业去年的平均利润率达到35.5%,这使它们跻身于石油、证券和房地产等高利润率行业之列。
有报道称,宁波至上海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约8000元,是当地平均工资的几倍。该公路去年的毛利率达到7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中,至少有15人来自四川省交通厅。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说:“公路和交通基础设施不应该成为私人赚钱的工具。”
【新加坡《联合早报》6月21日报道】题:中国全力治理公路乱收费
中国政府宣示将加大力度治理久治不愈的公路乱收费问题。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个部门从昨天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以及违规收费等问题。中国国内舆论在欢迎这项举措的同时,也预见地方政府将是最大阻碍。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不同类型与地区的收费公路都有一定的收费规定与收费期限。
国家审计署2008年就发现,一些省市将收费多年、效益较好的公路“改头换面”,违规重新批准和计算收费期限。还有的地方政府将已偿清贷款的公路,卖给企业变成经营性公路,并且一再倒卖,结果是收费年限一再延长。
中国政府针对公路乱收费问题的清查整顿已经进行过多次,但经验显示,一些被取消的收费公路死灰复燃,不久后改换门庭又重新开始收费。
许多分析人士指出,公路乱收费问题久治不愈,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将公路当成牟利工具,其实反映了当前地方政府与路桥公司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现状。
当前,路桥收费业被认为是中国首要暴利行业,其获取暴利的水平甚至远超过石油、证券、房地产业。
2008年,国家审计署说,北京机场高速等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在另一方面,公路的收费情况与信息透明度一直受专家质疑。2008年5月,北大几位学者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该公路投资总额11.65亿元人民币,而仅在2004至2007年间累计收费18.39亿元,但至今市政府都没有回答这些高速路收费去了哪里。
这些收费,也构成推高中国物流成本与通胀的“推手”。一个经常被中国国内媒体引用的数据是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而媒体4月底在广东、辽宁跟随货车司机的采访,也发现运费至少三分之一被高昂的过路过桥费吸走。
种种迹象都凸显出公路乱收费的顽疾必须治理,在近期的讨论中,分析人士纷纷将矛头指向地方政府,并强调必须对地方政府施压,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以公开来制约滥用收费权。但是否能做到,取决于当局是否有足够的决心与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