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石桥乡一农户来乌苏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办理二代证,当该农户拿着二代证受理单转身离开的时候,细心的民警发现该农户的上衣携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字样。民警当即让该农户停下脚步,对该农户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
通过宣讲,该农户认识到自己携带警用标志是违法的行为,立即问民警要针,当场把警用标志的图案从衣服上取下来,同时非常感谢派出所民警对他的法律教育。该农户还表示,如发现有人携带警用标志,会立即向派出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