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管理是执法办案中极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乌苏市公安局皇宫派出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将以“三四四”涉案财物管理机制运行,保障涉案财物的科学规范化管理。
“三”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行办案人员、专管员、保管员“三员管理”。办案人员为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专管员、保管员为主要责任人,法制员为监督责任人,形成主体明确、相互监督的责任机制。
“四四”即针对四个环节严把四个关口。
第一,针对扣押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源头。办案民警扣押涉案财物后,及时交由专管员集中到物证室保管,建立相应台帐,统一登记保管。
第二,针对保管环节,把牢涉案物品管理存放关。对涉案财物实行专帐管理、专柜保存,对涉案物品出入库逐一清点、逐件登记,由交接双方共同核对相关手续,确保不发生损坏、遗失、擅自挪用等问题。
第三,针对处理环节,把牢涉案物品管理流程关。对依法应当处理的涉案财物,由办案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领导审批后,由专管员到市局警务保障室处理,有效避免了办案人员擅自处理涉案财物的问题。
第四,针对责任环节,把牢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关。涉案物品监督工作实行“三个必查”,即法制员案件审核时必查,督察日常检查时必查,执法质量考评时必查,实现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