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涉案财物扣押、管理工作中合法、规范,乌苏市公安局皇宫派出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凡事从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出发,把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使民警认识到规范涉案财务管理是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体现我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水平、执法素质的具体体现,从而自觉地增强做好涉案财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了涉案财物登记、移交、存管、发还等制度,对涉案财物进行及时登记和变动,做到帐物相符;对于随案物品依照规定及时做好收缴、上交工作,并依法出具罚没款票据。对于无主物品,特别是群众遗弃或丢失的物品(主要指车辆),要及时开展查找失主工作。依据管理期限,在公告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要按照无主物品处理办法,由派出所写出报告,及时上交县财政部门。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派出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内勤和具体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涉案财物管理的丢失损坏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民警培训。围绕涉案财物的处理权限、处理方法、处理程序等相关内容对我所民警进行专题培训,使办案民警了解涉案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掌握涉案财务管理工作的工作规定,从而使涉案财务管理工作做到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