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监督管理,确保新疆第四届乌苏啤酒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7月22日,乌苏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新立的带领下,精心组织,深入各涉爆单位矿区,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储存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
检查期间,副局长杨新立对各涉爆单位业主明确提出在当前敌社情及其复杂的形势下,每位法定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职尽责,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同时要求各单位:
一是严格督促涉爆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涉爆库房的各种规范措施,坚持双人双锁和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储存库的人防、物防等项目进行逐项核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的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详细检查使用台帐和出入库登记,对出入库不规范、帐物不符、不认真使用系统上传的,立即责令整改,从源头上遏制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案件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是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使用、销售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此次共检查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单位1家、采石场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7家,整改安全隐患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