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务用枪管理,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严、管住、不失控”,根据公安部《关于坚持不懈执行“五条禁令”坚决遏制涉枪违纪问题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亚欧博览会”安保工作部署要求,8月25日,裕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督察大队按照“从严管理、杜绝隐患、规范使用”的要求,对公安机关内部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枪支弹药的值守保管、领用审批、领交登记、持证携枪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中提醒持枪民警始终保持高度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携带、保管和使用枪支,管好枪、用好枪。期间,共检查枪库1个、***4支、微型冲锋枪1支、子弹30发,核对枪证5张、持枪证5张,此次检查确保了公安机关内部枪支弹药管理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