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日晚上,22时许;哈图布呼派出所民警对我辖区进行巡逻时,当巡逻至七队路口100米处发现前方交通堵塞,围观群众较多,巡逻人员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只见一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翻车摔伤倒在地上,头部伤口较多,血流不止。巡逻民警立即疏散通交通事故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民警迅速将伤者抬到警车护,送伤者到附近的哈图布呼卫生院救治,途中伤者由于酒精、及事故碰撞引起严重呕吐,呕吐物飞溅全身,且已不醒人事,民警张文祥、李俊禄不顾呕吐物沾染在身,到了医院医生说看受伤情况严重,必须转到乌苏人民医院去,紧接着民警张文祥迅速又给120打了电话,直到伤者家属询问赶到,120人员抬上车后。才返回巡区继续巡逻。
经了解,伤者戈建华,男,46岁,乌苏市哈图布呼镇克拉玛依路一巷24号,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来电表示:幸亏当时是警察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才争取到最佳治疗时间,具获悉伤者已于当晚4时苏醒,脱离了生命危险,家属对此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