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市民谭女士委托家住黄陂的表哥帮其订房,准备周末到木兰天池一日游,庆祝三八节。
当天,表哥与木兰天池风景区蓝天宾馆联系预订了一间套房,并交订金100元,该宾馆服务员对谭女士表哥说,房间每天每间228元,并送两张木兰天池的门票,
每张门票市值40元。
然而,3月8日当天,谭女士与好友到木兰天池旅游,次日结算房间费用时,宾馆服务员却要求她交付天池门票费两张80元,谭某拒付票款。
昨日,黄陂长岭工商所调查发现,谭女士表哥未订立正式协议,酒店不承认赠送门票,口头协议无据查询。后经调解,双方各承担一张门票。
(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刘璐 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