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9月26日报道】题:在抗议占地的声浪中,北京大力宣传对这一行为的打击(记者 李砾)
中央加大了打击占地和强拆行为的力度,之前已实行9个月旨在制止不法强拆的条例证明基本不起作用。新华社昨天援引一份政府的联合声明说,共有57名地方政府官员受到处罚,其中31人因涉嫌参与了今年上半年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而接受刑事调查。
据信,这11起案件中属违法违规强拆的有6起。
在此声明发表之前,华南经济龙头广东省大规模的反占地抗议活动已持续数天。广东陆丰市上周爆发了与当局的暴力冲突:乌坎村村民洗劫政府办公室和警察局,声称地方官员与开发商串通一气,盗用上千公顷耕地用于开发。
声明重点提到了3月份发生的一起案件:在长春市一区政府进行的强行拆迁中,一名48岁的妇女被埋在瓦砾中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长公开道歉。
观察家们说,这些案例所以令人如此震惊,是因为它们均发生在中央政府1月推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后。
条例规定,在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能拆迁,并且利用暴力或胁迫房主撤离的属非法行为。过去两年中,因强行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2009年11月,成都一名妇女为阻止警察和拆迁工人强行进入她所住的楼房,用汽油浇在身上点火自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说,他预料到条例出台后,这样的强拆事件还会继续发生,因为对拆迁是否合法,地方政府的解释余地太大。
沈岿说,该条例还存在其他局限,因为它只涉及国有土地上的建筑,而70%到80%的纠纷涉及的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集体拥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问题。
主攻房屋拆迁纠纷的资深律师王才亮说,这11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给予的处罚太轻,无法起到制止和威慑作用。出售土地常常是地方政府最大的收入来源之一。王才亮说,目前地方政府打着取缔违章建筑的幌子强行拆迁的趋势越来越严重。这是因为农村大部分建筑以及那些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建筑都未经批准或正式批准,尽管房主获准在那里生活了数十年之久。
王说:“违章问题只是在房主拒绝接受政府提出的补偿条件,而当局仍想继续拆迁时才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