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姜立文)近日,合作区工商分局按照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整治汽车销售及服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查汽车销售服务主体资格,强化行政指导。对辖区内汽车销售服务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其亮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情况,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指导汽车销售及服务主体及时参加年检验照,并一次性告知年检验照所需材料。
查销售经营行为,强化行业自律。要求汽车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建立汽车销售“一车一档”登记台帐,加强溯源管理;健全完善诚信档案、进销货台帐、消费纠纷处理承诺等自律制度,监督其公示质量保证、明码标价、售后服务。
查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商品质量安全,强化消费维权申诉举报受理。严厉打击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在售后服务中使用非正厂配件、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销售商通过加价提车、强制搭售、强制装修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查汽车销售合同及广告发布,强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结合当前开展的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霸王条款”, 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汽车相关广告加强监测和检查,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该所共检查汽车销售主体20户次,对超范围经营的 1户进行行政指导限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