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伊宁市工商局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伊犁州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伊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在基层监管工作中积极推行并落实查处无照经营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市直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1、经济户口情况:截止7月底,伊宁市市场经济主体私营企业1949户;个体工商户14698户,注册资金317908万元。
2、基层监管服务责任区设置情况:目前我局设立监管服务责任区28个,区间56个,配置主(协)办人员112人,占工商所干部总数近90%,责任人人均监管量达255户,构筑了责任明晰、无缝对接的监管网格体系。
3、清理无证、无照经营户数情况:截止今年8月3日,在清理各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中,出动检查人数862人、次,检查户数5067户、次,下责令改正通知书1600份,引导办照760户,备案情况957户。
4、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案件情况:截止8月10日,我局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65起,结案60起,案值230万元,罚没款32.47万元。其中工商所办结无证无照经营案件49起。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夯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基础。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分片负责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依托“政府查处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个平台,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抄告反馈制度》、《伊宁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伊宁市工商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办法》、《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应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采取年终考核、奖惩挂钩的办法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制,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规范了“查无抄告”工作流程。由我局 “查无办”将相关信息分类、分责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抄告后,依法、依责做好引导办证服务工作,并将承办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函复我局“查无办”,“查无办”及时记入台帐。截止目前,我局共向公安、卫生、消防、药监、城建、质监、交通等10多个成员单位发送抄告函17次,抄告户数463户,有效提高了我局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处置效率。
(二)精心划分,科学配置,构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结合工商所监管辖区面积大、范围广、居民小区集中、下岗再就业人群庞大等特点,重新划分了监管服务责任区,科学配置了监管区间,细化了监管网络,明晰了监管职责,形成了权责对等、信息共享、体制顺畅、上下衔接的工作格局,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监管效能;二是按照“源头治理,堵疏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的专项治理,采取地毯式、拉网式、交互式的方式清理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工作,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各类主体的户数,做到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并将责任区内的无照经营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三是整合执法力量,加强与市公安、消防、规划建设、质监、交通、药监、安监、环保、卫生、文化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力协作,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针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到互通情况、应急出动,快速解决。目前,我市基本实现:(1)城区主干道持照率达100%,亮照率达99%,城乡结合部持照率达99%,亮照率达98%;(2)查处了一批无证无照大要案,震慑了违法分子;(3)探索建立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其经营行为的“三大目标”。四是实行无照经营登记备案制,将历史遗留无法简单取缔的无照经营户纳入登记备案监管。
(三)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我局结合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求,通过开展各类市场主体日常、定期、专项、重点监管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及时下达监管工作计划、录入巡查信息、实施行政指导、落实信息抄告和反馈制度,逐步实现了日常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截止目前,我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整治、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整顿音响市场和互联网营业场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清剿火患”消防战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平安天山”消防安全等十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秩序,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提升科学监管服务水平,营造了和谐发展环境。为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做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