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宁市工商局对某企业违规开展有奖销售的行为予以查处,罚款壹万元。
伊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企业通过报刊发布有奖销售广告,其奖品最高价值为8000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三条的第三款规定,属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罚款壹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