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30家国控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向社会承诺,一旦出现污染和破坏环境,将主动消除污染危害,依法接受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向市民道歉。
昨日(5 月27日),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近期,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倡议全疆 266家国控重点企业签署环保承诺书。上周内,乌市31家国控企业,除其中一家企业已注销外,其余30家企业均本着自愿原则签署了该承诺书。
这份环保承诺书共有 8项内容,包括不拒绝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或被检查时弄虚作假、不拒报或谎报污染物申报事项、不偷排乱排污染物、不超标排放污染物等。
市环境监察支队法制督查科负责人陈建峰介绍,环保部门每月至少对这些国控企业检查一次,监督企业落实环保承诺书各项环保措施。
对在线监控设施存在问题的,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环保部门将按有关法律从重处罚。
据悉,这种签订环保承诺书的互动式环保执法体制在全疆属首次。上周,奇台也有3家国控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承诺书。
乌市30家国控重点企业涉及废水企业、废气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在2012年基础上剔除 5家,新增了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