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本报报道了泊头交河村民冯运涛因莫名成为担保人上了征信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交涉3 年多无果的消息。消息见报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泊头联社相关领导表示,会尽快协调处理此事,承诺冯运涛办理贷款不会受到影响。
2009年,泊头交河镇村民 冯运涛 办理贷款时被告知,因有不良记录,无法贷款。经查,他是一笔26400元贷款的担保人,由于该笔贷款-尚未归还,他上了征信黑名单。对此,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泊头联社理事长刘培龙说,经查,在当初办理这笔贷款的手续当中,没有发现冯运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身份证号码的记录,只有一个签名。由于经办人已经因违规贷款被开除,而鉴定笔迹又需要经过司法程序,因此针对冯运涛给出的莫名担保的说法,信用社还需通过司法部门进一步核实。
刘培龙说,目前冯运涛的不良记录只在信用社内部网站上有显示,并未输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因此冯运涛现在去其他银行办理贷款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信用社也已沟通协调,只要冯运涛有贷款要求并符合条件,信用社会立即为其办理贷款业务。
针对冯运涛提出的撤销其在信用社网站上不良记录的要求,刘培龙表示,要撤销记录必须通过司法部门,“只有找到这笔贷款的经办人和贷款人,将这笔贷款追讨回来,相关的征信记录才能撤销。”信用社已经开始了相关工作,争取尽快让事件水落石出,消除冯运涛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