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地毯出现染色 消协调解给予赔偿
近日,伊宁市工商局琼库勒克工商所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地毯清洗服务案件。
消费者马某在伊宁市胜利街14巷某地毯清洗中心接受该处地毯清洗服务,消费者去取清洗后的地毯时发现地毯部分出出现染色的质量问题,与该处协商,该处不予解决并态度恶劣,消费者认为不合理,遂投诉至12315寻求调解。
接到投诉后,琼库勒克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实地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消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200元,并将染色的地毯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床板无法使用 消协调解给予调换
近日,消费者徐某在伊宁市中亚市场某店购买19张床,价值9200元,拿回去使用时部分床板出现无法正常使用现象,消费者要求该处调换,该处拒绝,徐某认为不合理,向伊宁市工商局琼库克工商所消协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进行详细调查,经查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消费者购买的家具自售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九十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修理;一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选择退货。”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处同意给消费者免费调换损坏的床板,消费者满意而归。
手机杂音大 消协调解换新机
近日,消费者阿某在伊宁市汉人街某手机销售部购买了一部价值 300元的手机,使用不到十天,发现该手机杂音非常大,已严重影响到正常通话,消费者找该处处理,该处不予,阿某认为不合理,向伊宁市工商局琼库克工商所消协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该手机确实存在杂音大、无法正常通话的现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该处给消费者更换一部新手机,消费者阿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执法人员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