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位领导干部在机关报上“晒”出的“拒绝红包”亲笔签名承诺书引发了不少的争议。肯定者大赞其魄力和勇气,认为这是反腐倡廉的新创举;质疑者却忧心“喊破喉咙”式的反腐究竟能有多少实效,“登报示众”又有几多“作秀”成分。
说句实在话,一眼瞄到网上这则新闻的标题,我就已把报道内容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应该是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配套举措。果不其然,整则新闻看罢,除了标题中的“承诺登报”是个亮点,其他介绍并无多少新意。
说安徽宿州的“承诺登报”是个亮点,主要是这样的自律形式尚属少见。但我又觉得,“少见”未必一定是种“高见”。像“领导拒红包”这样的为官之律和从政素质,难道真有必要煞有介事地拿到当地党报上来个“集体承诺”?讲廉洁、守纪律当然重要,但你一个市里的头头脑脑,率先开了这个“登报承诺”的头,作为向来拿上峰行动马首是瞻”的下属官员,是否也得分批分次弄些“公开承诺”?而且,这次承诺的是“拒收红包”,下次是不是还会跟上“拒绝买官卖官”、“拒绝腐化堕落”等等呢?
再有,“领导拒红包”的登报承诺,要是真被当作了一种重要宣誓,这就随之产生一个“承诺有效期”或“承诺有效范围”的问题。总不能说,一名领导干部在安徽宿州的党报上承诺了“拒收红包”,就等于全国各地的市民百姓都牢记于心了。那么,现在不少官员“三年流一流、五年动一动”很是正常,这些今年“承诺”过了的领导干部,将来要是组织安排、异地调动了,显然还得再到新任之地的党报上去重新承诺一回才行。而这样的“承诺连连看”,我想是不太可能不断“连”下去的吧。
只要稍稍去浏览一下网友的跟帖留言,相信好些为官之人已能明白,领导拒红包真的不必搞“承诺都登报”。一来,莫说是一地一范围的主要官员了,即便是那些身居公职的小官小吏,也须无条件地坚守“拒收红包”的规则和底线;二来,不是说要多把媒体版面留给基层、留给一线、留给群众吗,而这样的“承诺登报”一旦成风成潮,虽然百姓未必真会当回事情,而报纸版面倒是实实地要被“承诺”掉不少空间和资源了。
落实中央规定,践行群众路线,真的不需要花俏举动来衬托,实实在在的来一个硬招,胜于刻意创新的某些亮点。但愿“领导拒红包”的“承诺都登报”,只是一种投石问路的民意试探。那么,依我之见,这样的试探,还是赶快改弦更张,别再“荣耀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