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前说成为会员能额外享受3万元优惠,结果开盘后发现,会员和非会员没有任何差别,优惠承诺根本没兑现。”昨日,已签完购房意向书的张女士称,“变了味”的优惠让她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11月份,张女士在光谷一楼盘看中一套115平方米的三房。置业顾问表示,只要成为该楼盘会员,便能享受开盘时更大的优惠。按照对方要求,张女士办理了会员资格,双方签订的“活动签证许可”上,分别列出“总房价优惠1万元”和“总房价优惠2万元”的现金优惠。
11月底该楼盘开盘,张女士选了之前看中的那套房子,签订认购意向书时才发现,房子单价10562元/平方米,与非会员的单价没有多大差别,之前承诺的两项会员现金优惠不见踪影,“这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证,认购时没让我交定金,所以会员优惠不兑现了吗?”记者看到,张女士的会员手册上确有共计3万元现金优惠约定,意向书上约定本月下旬张女士可以办理交钱购房手续。有其他业主反映称,该楼盘“老顾客带新顾客优惠5000元现金”的口头承诺也未兑现。
对此,置业顾问表示,张女士拿到的开盘价就是优惠后的价格,不然不会这么便宜,而“老带新5000元优惠”也折算到开盘价里了。
对此,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胜利表示,买卖双方书面达成的折扣约定和认购意向具备法律约定效力,只要符合条件,双方就应按照约定执行,与是否缴纳定金并无直接联系。买房时,购房者应对优惠条件进行细化明确,避免一些模糊条件带来纠纷。
有业内人士指出,办理会员等提前认筹优惠已成为不少开发商吸引顾客的手段,购房者应多将口头承诺转为书面承诺,并对进行折扣的基础价进行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