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会作出反对“四风”十项承诺。全文如下:
根据《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省委常委会成员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向全省干部群众作出如下承诺:
1.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迎来送往、不劳民伤财、不扰民伤民,以实际行动促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转变。
3.带头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坚决维护省委的团结统一。
4.带头践行科学发展,坚持“功成不必在我”,以“低调务实不张扬”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5.带头弘扬延安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执行中央有关规定,节俭办一切事情。
6.带头治理文山会海,坚决精文减会,讲真话,讲实话。
7.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干部政策,坚持树立用好干部的导向,不给干部打招呼、讲人情,不插手下级选拔使用干部。
8.带头勤奋敬业,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9.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管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10.带头执行不送礼、不收礼的规定,不接受任何土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