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第一镇4000万集资案样本:地方高利贷风险“余波”袭来
2011年前后,很多基层集中爆发了一批高利贷崩盘案。地方政府当时往往采取强力措施恢复秩序,并通过迅速判决解决了程序正义。但由于执行的复杂性,很多风险只是被藏匿,而没有真正解决。现在,第二波风险正在袭来。
苏中第一大镇戴南镇,位于泰州兴化市境内,不锈钢产业集聚撬动着资金融通。数年前爆发的多起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案,现在又余波袭来。
首当其冲的是至今未善后的“江苏龙达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集资案”,涉及非法集资约4000万元.案件还涉及当地多个在职或已退休公务员。近期发生多起债权人上访事件。
在一些周边地区,也同时发生着类似现象。当年那些跑路或被抓的“老板们”,在消失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活动起来。但债权关系却难以了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案例显示,各地对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案处理呈现出类似的处置隐患:“跑路”的嫌疑人 虽然在短期被抓,官方也就具体案件进行登记 统计“损失”,然后让债权人回家“等通知”。但在数年之后,也没有解决问题。在债权人观望一段时间后,因“承诺无法兑现”频发上访事件。
针对龙达案,诸多债权人怀疑,相关项目的实际开发人焦国良、姚存香夫妇有藏匿“财产”拒绝偿债行为,“不少公务员是退休之前借钱给焦姚夫妇的,现在都追不回来了。”一位债权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为降低影响,一些公务员因此提前退休。
江苏省在2011年频传民间高利贷崩盘。在戴南镇债权人们等待的数年中,当地官方对此的解释是:被非法集资和吸储的人挥霍了,无法追回。“应该说,当时政府的处理是很及时的,非法集资者也与我们签下了还款承诺,但就是不兑现”,一位债权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无奈地说。
多起非法集资和高利贷事件的事后处理情况显示,在案件第一波中政府快速处置平息事态,但在集资人被公安机关“释放”后,却缺乏后续的有效处置措施,去应对乡镇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复杂清理和治理难点。一旦地下金融中的集资者们自恃不必偿还债务,新的社会风险就会加速累积。
被隐匿的资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龙达案中,焦姚夫妻两人档将集资的钱用于成立龙达房地产公司,在戴南的临近乡镇陶庄镇政府大楼边上建有房地产项目。债权人指出,龙达开发的房地产一期别墅有30多套,第二期小高层100多户套已全部竣工,且大部分已销售。
“我们算了下,如果焦姚在陶庄开发的房子能够出售或资产处理,大约可赚2000万元上下,是可以还债的”,一位债权人说。在陶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看到,该楼盘与镇政府一路之隔,为黄色外墙面,已有少部分在装修。
债权人方面认为,焦姚夫妻 使出了“金蝉脱壳”的计策。“一方面,两人给我们写了 书面还款承诺,另一方面却将房地产公司的 法人代表 变更为一无任何资产、名声很差的人,第三则书面表示因为还款能力和信用度低,由其子女做担保执行还款义务。”
还有人说,一些乡镇干部出于地方保护,而出面为焦姚夫妻代持了部分房产。但是由于楼盘目前封存,这些房产人信息无法公开查询。焦姚夫妻的女婿姜某系当地公安系统人员,他多次出头与多位债权人签署了担保书。但是事后仗着警员身份拒绝履约,债权人也无可奈何。
诸多债权人调查发现,龙达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不少资产被隐匿在当地政府公务员名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向陶庄镇主要负责人求证,则得到了“对此不知道”的答复。
债主姚存香多次对来追债的人说,“我上到省里,下到镇里,上下下花了几百万,关系都摆平了。”
戴南镇政法委员刘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类似案情时说,当地公安在最短时间内将嫌疑人控制,对经营的 账目进行了详细 调查和研究,“从账目上看,非常干净,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是合理合法,但都无头。”
比如,一笔钱借给某个人或企业,但对方不承认或查无此人,没有足够的充要证据;有的是投资某个项目,但这个项目是亏损的,或根本查不到;有的买了豪车或奢侈品,一追问,说被偷了。
“这个背后的老板,在无锡买了一栋装修豪华的别墅,但只交了首付,这一资产根本无法进行拍卖还债”,刘林说。
龙达案件中同样令人疑惑的是,为何其所建房地产项目不能进行资产处理?
快速处置后遗症
案件最初爆发时,民间的一些“暴发户”心理增加了案件的“不了了之”:有瞒着家人借出钱的人不敢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案件的处理变得“简单”。不过,一些被借钱者并非如此简单,事后,他们联合起来进行了自发调查,却发现其中的诸多“蹊跷”。
为讨回欠债,债权人们把所有能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都跑个遍,但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方案。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期间,地方政府均表示,此事件归兴化公安局经侦大队管辖,由其决定是否立案调查。“正在调查了解中”,是经侦大队负责人的答复。
事实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往往都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且在之前持续几年的借贷还款中“信守承诺”,以获取高度诚信,后期则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卷款消失。
江苏省金融维稳办公室在一份总结材料中,对地方近些年的多起非法集资案进行了梳理,发现诸多共同之处:集资者大多利用欺骗手段集资;资金没有科学合理运用;以高收益为主要手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资金使用过程缺乏监督制约;集资资金没有风险化解机制;广大投资者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和风险判别能力等。
以龙达案件的现有处理进程看,债权人们被告知:到法院告,胜诉没问题,但得不到实惠,因为“钱不见了”。有的嫌疑人 被判无期徒刑,但始终不拿钱出来减刑;甚至,即使是 有嫌疑人的担保还款承诺,其每年能得到的钱相对借款几乎为零。
“焦姚夫妇被抓,在拘留所只有4天,就因为生病被放了出来,警察可不敢 承担这种风险”,一位债权人说。在地方的其他案件中,刘林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了类似事实。
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闫海峰教授表示,判断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特点:放贷人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基准利率的4倍;没有经过相关 金融监管部门的允许,包含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闫指出,然而从近些年全国各地的实践案件看,“当出现大规模上访、出现死亡事件”后,民间融资行为就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案,公安机关才会对此立案查处。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峰 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近些年所处理的非法集资案显示,各地的做法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借条就算,有的就无效,非常混乱,处理中以关系和维稳需求为第一考虑。”
诸多地方政府在案件发生时采取强力措施,事件往往趋于平静。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债权问题难以结局,诸多事件又快速进入爆发期。因为隐患并未根除。无休止的等待,正在成为下一次风暴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