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即日起,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针对在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逐项提出整改“任务书”。(四川日报1月3日)
我们政府对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公开承诺,限期整改就是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取信于民。它不仅是一份简单的文字承诺,也是我们党政工作的催化剂和监督剂,更是对待群众信任的一份责任书。
有了承诺书后,我们可以看到,各级机关为了不失信于民,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将我们的整改落实工作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制,层层落实,并建立监督制度,还对对各项承诺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公开承诺的实施和效果。这样的立说立改、动真格的工作作风,让群众看到了我们转变作风的诚意和实在。
公开承诺,为的是让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有效监督。面对群众的期盼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才更有动力,这是杜绝我们作风整顿工作反弹的又一股强硬监督力量.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开承诺的工作,工作是否能坚持到底就关系到我们党政机关的公信力,所以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和阻力,相信我们也会鼓足勇气不松劲、咬定青山不放松。
最后,笔者认为,我们在处理问题和履行承诺的时候,一是要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这样才能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要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基层能力水平结合起来,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