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问负责,百问不厌;首帮负责,一帮到底。
2、站容站貌整洁,设施完备,站务人员用语文明,服务规范。
3、各类业务均按国家政策规定计价、收费,不超售客票,不超载货物,如有违反,将自罚100~500元或按10倍金额奖励给举报者。
4、旅客购票排队时间(节假日运输期间除外)不超过10分钟。实行电脑联网多点售票,在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奉化、余姚、慈溪等县(市、区)交通银行网点及宁海、象山客运总站代售客票。
5、开展电话订票、上门送票服务(送票限海曙、江东、江北三区,10人以上)。
6、设立旅客服务中心,为老、弱、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提供优先照顾和特殊服务。
7、免费为到站中转旅客提供购票换乘、联系住宿和各景点旅游咨询服务。
8、候车厅内设立“绿色通道”,在保证班车不超员的情况下,方便旅客购票乘车。
9、高速、快客班车无故脱班30分钟以上,向旅客赔偿票价的50%(限宁波公运集团高速、快客班车)。
10、对旅客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旅客现场投诉,当场核实处理;当场处理不了或非现场投诉的,7天内将处理结果告诉投诉人。凡举报车站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或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车站服务质量提高的合理化建议,视情给予50~300元奖励。
注:⑴ 以上承诺因行业政策变化或自然灾害、气候骤变、路阻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承诺无法兑现的,本站将不能承担相关责任。
⑵ 服务(问讯)电话:0574-87131834,87133561。
订(送)票、接(送)货、求助热线:0574-87130582
旅客投诉电话:0574-87130582
旅客监督电话:0574-87142846
旅客意见投诉、合理化建议电子信箱:station1@mail.nbptt.zj.cn。
宁波公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一、承诺内容:
1、车容整洁、设施完好,用语文明、服务规范。
2、早晚班次做到正班、准点,途中不越站。
3、为特殊乘客提供专座,并配置便民服务袋(针线、药品等)。
4、严格遵守安全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安全到达。
5、凡因车辆行驶途中紧急制动或车辆事故导致乘客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责任,并退还全额票款。
6、车辆抛锚30分钟内未能换乘其他车辆,全额退回票款。
7、对革命伤残军警人员、离休干部凭证免费乘车,现役军人在八一建军节凭证免费乘车。
8、设立乘客意见本、投诉、复诉电话,乘客意见投诉、复诉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9、凡举报工作人员服务不规范,或提供有利于企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的合理化建议,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违诺处理办法:
1、途中出现违诺赔偿时,由当班司机签名,凭车票予以赔偿。
2、始发站出现早、晚班误点,由调度员签字予以赔偿。
3、乘客凭签字车票到公司综合部进行赔偿。
注:① 投诉电话:87923271,复诉电话:87923281。合理化建议电子信箱:nbgybus@mail.nbptt.zj.cn
② 以上承诺因行业政策变化或自然灾害、气候骤变,路阻等其它不可抗力因 素影响造成承诺无法兑现,本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宁南汽车客运分公司高速、浙江快客班车服务承诺
1、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交通规则,旅途服务规范。
2、车辆抛锚30分钟以上,赔偿票价的50%。
3、调整运输工具,降低车辆档次,向旅客退还差价;以普通车顶替的除退还差价外,补偿票价50%,提高车辆档次,不加收票款。
4、车辆空调失效,赔偿票价的50%。
5、车辆无故未准时发车,迟30分钟以上向旅客赔偿票价的50%。
6、根据季节变化向旅客提供快客物品。
7、设立旅客意见本、设立投诉监督电话,旅客意见投诉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8、保证高速、浙江快客班车不发生承包经营。
9、保证车辆途中不上客。
10、车辆整洁舒适,并配置便民服务箱。
注:1、上述承诺仅限本公司经营的高速、浙江快客班车,解释权属宁南汽车分客运公司。
2、上述承诺因行业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特殊气候、途中路阻或因此改道等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影响,造成承诺无法兑现,本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赔偿。
3、同时违诺多项,按最高标准赔偿,违诺赔偿当日处理,事后投诉不赔偿。
投诉电话:0574-87142846、0574-8711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