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用水 办事公开 便企服务
一、保障发展用水安全。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有效的供水保障为目标,全力推进胶东调水工程建设,确保今年调引黄河水成功。按照城市供水水源保障方案,全力做好企业和群众供水水源保障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二、扎实推行办事公开。利用中国烟台门户网站、烟台水利网等平台,公开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内容。将与市民、企业相关的14个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并予充分授权。修订完善服务指南,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公开承诺时限、办事程序、工作纪律等。在机关办公楼设置办事指南看板,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
三、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在行政审批、规费征收、行政处罚的管理环节和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对与人民群众、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水事举报案件,立即介入调查,一般性案件当日处结,复杂案件跟踪查处、在规定时限内处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水利规费征收标准和范围,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减负规定,按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严格清理过滤。依法做好河道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涉企规费的征收工作,明确水利规费征收的政策依据、范围、标准,扩大认知受众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五、开展优质便企服务。认真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联系点制度,确定2家企业作为优化发展联系点,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安排专门时间,定期深入联系点及相关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相关科室人员随时上门了解企业诉求,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按照“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压缩审批环节,减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确保符合要求、手续完备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办结,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审批项目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对企业急需办理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对重大事项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七、建设一流服务团队。认真贯彻执行“十要十不准”和禁酒制度规定,严格《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水利局执法收费人员“十要十不准”》,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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