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离石分局及 各窗口办事单位(凤山国土资源所、莲花国土资源所、滨河国土资源所、西属巴国土资源所、信义国土资源所、交口国土资源所、矿管股、用地股、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权力运行,履行好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持证执法。
二、政务公开。
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审批事项均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等,均在大众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行政、杜绝暗箱操作。
三、科学管理。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科学管地用地,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四、热情服务。
切实落实“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便民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严于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对违规办理业务,拖延时间,刁难用户,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国土资源新形象。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并诚恳接受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8224002 8224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