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干部作风建设,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郑重承诺如下:
一、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抵制在公务执法中收受“红包”现象。
二、带头拒绝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执政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节礼(含贵重物品)。
三、带头拒绝大操大办,不以婚丧嫁娶,乔迁、生子、升学、参军等名义借机敛财。
四、带头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从严监管。
五、带头接受监督,自觉遵纪守法,秉公用权,欢迎党内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签名:张曙光、史翔、赵琳、罗宏、邵郁、周忠军、李朝晖、孙旭、王琦、马建军、王胜华、何平、张振传、夏莉......